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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项目申请复审审查工作已按计划于6月30日全部完成,现将有关情况通报如下:
一、项目申请受理情况
在2008年度项目申请集中接收期间,我委共接收各类项目申请79860项。经初步审查,受理项目申请共76490项,不予受理项目申请共3370项,占申请总数的4.2%,比2007年的4.8%略低。
二、复审申请情况
在规定的期限内,各科学部共收到正式提交的复审申请390项,占全部不予受理项目的11.6%,与 2007年的11.7%基本持平。经科学部综合处审核,共受理复审申请316项,由于手续不齐等不予受理复审申请74项。
三、复审申请审查结果
科学部有关科学处对正式受理的复审申请进行了审查,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符合事实、予以维持的275项,占正式受理复审申请的87.0%;认为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重新评审的41项,占正式受理复审申请的13.0%,占全部不予受理项目的1.2%。有关统计数据见下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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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委 |
数理 |
化学 |
生命 |
地球 |
工材 |
信息 |
管理 |
| 合 计 |
316 |
19 |
9 |
129 |
10 |
69 |
26 |
43 |
| 维持原判 |
275 |
16 |
8 |
116 |
8 |
63 |
17 |
36 |
| 重新评审 |
41 |
3 |
1 |
13 |
2 |
6 |
9 |
7 |
四、问题与建议
值得注意的是,2008年复审申请结果中,原不予受理决定有误、重新评审的项目数量和比例均较2007年(22项,6.6%)有较大幅度的增加。主要原因包括:
依托单位未能及时提供人员重名信息,导致对超项人员判断有误;
信息系统尚未实现联动功能,项目撤销等变更信息未能及时体现在信息系统中;
学科工作人员对限项规定等把握不准;以及未能将结题信息等及时录入到信息系统中。
对由于我委内部工作失误造成的项目申请不予受理,已经得到了及时纠正,切实贯彻落实了《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条例》的有关规定,体现了自然科学基金资助工作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以上问题的出现,提醒我们今后应当对项目申请的初步审查工作给予高度重视,认真学习并准确把握相关管理规定,改进并完善信息系统,从而不断提高工作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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