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技司[2007]329号
各有关高校: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下发了《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发改办高技[2007]3177号,见附件),决定2008-2009年组织实施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为做好专项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所申报的项目应符合《国家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第43号令)有关规定,符合通知中的相关要求和支持重点。申报单位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开发、经营管理、资金筹措能力,并以企业为第一承担单位(高校可以技术支持方作为参加单位)进行申报。
二、拟通过我司申报的项目(每校原则不超过1项),请按属地原则向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发展改革委备案,并于2008年4月7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和有关附件、项目简介等一式四份(同时报送相关材料电子文档)报送到我司高新技术处。
三、在项目组织工作中,请加强同地方发展改革委的沟通,认真做好项目组织申报工作。
联系人:陆宏生 邰忠智 联系电话:66097937 66096532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大木仓胡同35号教育部科技司
邮 编:100816
电子邮件:zhongzhi@moe.edu.cn;gxc0320@moe.edu.cn
特此通知。
附件: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请组织申报高性能纤维复合材料高技术产业化专项的通知》
教育部科技司
2007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