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师大分校教师遭保安围殴续:打人者被批捕

字体大小:小 中 大
昨日,在北师大珠海分校校园网上,记者看到了这则通告,发布时间为3月28日。通告称:3月26日上午,市公安局高新分局相关领导专程到学校向学校领导班子通报了“保安打人事件”的调查处理结果,“保安打人事件”是一起突发的刑事治安案件,不存在所谓的幕后指使和策划。
事件中被打教师丁志明昨天致电本报记者,表示了对这个结果的不满。北师大珠海分校董事会董事长陈文博、分校党委书记呼中陶等校方领导昨天接受了本报记者的采访。他们表示学校对此事的处理完全依照警方的调查结果,学校已经免除了保卫处处长金彦彪的职务,任命了新的保卫处长,并且还会对其他涉及打人的保安做进一步处理。另外,校方还表示要从此事中吸取教训,进一步加强学校各方面尤其是保安工作的管理。
[学校]
出现问题请社会多包容
学校领导还表示,事发第二天晚上,校党委书记呼中陶就去看望了被打老师丁志明,代表学校表示一定要赔礼道歉。此后学校的保卫处、物业公司和人事处、工会等部门先后去看望了丁志明老师。学校认为,这些都表明了学校对其的道歉。
校方认为,学校对保卫处长金彦彪的处理也说明了学校对事件的态度是负责的。在2月28日举行的全校中层干部会上,即对金彦彪提出了严肃批评。3月1日,该校委员会作出了免除金彦彪保安卫长职务的决定,并任命了新的保卫处长。校党委书记呼中陶表示,学校将从这件事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提升各方面的管理水平,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任务。”
该校董事长还希望社会人士能对学校表示理解。“我们学校成立时间不长,是一所很年轻的学校,尽管在成长中出现了各式各样的问题,但是我们对于全校师生的态度是负责任的。”
[警方]
受害人谩骂他人在先
昨日下午,市公安局高新分局向记者证实北师大珠海分校校园网上的通告内容,该分局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在查清楚整个事件情况的基础上,对涉嫌殴打丁志明的多名保安进行了严肃处理:涉嫌用对讲机砸伤受害人丁志明的海盟安正物业公司保安朱某,已经于3月21日被香洲区检察院批准逮捕;参与殴打丁志明的北京师范大学珠海分校保卫处工作人员张某、修某和海盟安正物业公司保安方某等其余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有关规定进行了治安处罚,其中方某处以罚款500元,张某等5人分别被罚款300元。警方表示,在整个案件中,的确有证据显示受害人丁志明有错在先,存在侮辱谩骂他人的行为。
[被打老师]
住院一月不时头痛
一个月前被打的老师丁志明昨天致电本报记者表示不满,他认为学校通报的调查和处理结果不公,“光是处理几个保安就了事了吗?”丁老师仍然认为保安是受人指使才会对他大打出手的,“学校这样做是为了包庇幕后真凶!”而学校的这种态度是引起丁志明不满的最主要原因。
丁志明告诉记者,事发至今,学校只是在他的申请下,由工会向他提供了部分医药费。由物业公司向他提供的慰问金也被他退了回去。原因是他认为“慰问金”不该由物业公司出。物业公司的保安是受到学校某些领导的指使才会殴打他的。“我跟保安无冤无仇,他们为什么要向我下此重手?!”除此之外,丁志明认为校方至今也没有明确地对他表示道歉。“保安队和物业公司的道歉并不能算作是学校的道歉。”
丁志明现在仍在医院住院。他表示被打的头部还是会不时疼痛。医生的意见是让他继续留院观察。
丁志明昨天还在自己的博客中写道:“……事件发生近一个月了,但其恶劣的社会影响还远未清除,实际上这已经成为能否在北师大珠海分校依法治校的试金石,民众、师生,还有媒体,都在拭目以待,期待校方何种措施维护法制拨乱反正。令人深思的是:为什么这种事偏偏发生在北师大珠海分校呢?”
[网友评论]
保安态度好了很多
对丁志明所说的“保安只是替罪羊,幕后真凶仍逍遥法外”的说法,有网友表示,“如果丁志明老师作为受害人对公安局的处理决定有异议的话,可以要求进行行政复议。如果对行政复议不服,可以再提起行政诉讼。并且可以对公安局不进行刑事立案(一事),向检察院提起申诉。”
也有网友称,“警方已经到北师大宣布案件结论了:丁老师先是冲到副院长办公室对倪海郡进行挑衅,然后辱骂前来维持秩序的保安,以致被打,整个事件定性为突发事件。”由于目前涉事诸人博客、网站上意见纷呈,对于打人原因到现在为止,网友们都众说纷纭,对此,该网友表示,打人的行为是可憎的,丁老师与其在自己的博客上对打人的原因作无谓的猜测与臆想,不如通过正常的法律渠道提起诉讼。
来源:南方网
继续阅读
①凡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的所有文字、图片和音视频稿件,版权均属本网所有,任何媒体、网站或个人未经本网协议授权不得转载、链接、转贴或以其他方式复制发表。已经本站协议授权的媒体、网站,在下载使用时必须注明"稿件来源:中国教育在线",违者本站将依法追究责任。
② 本站注明稿件来源为其他媒体的文/图等稿件均为转载稿,本站转载出于非商业性的教育和科研之目的,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如转载稿涉及版权等问题,请作者在两周内速来电或来函联系。


